經營范圍規范表述
發布于 2021-02-18 11:14 已被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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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響應2020年國家關于企業經營范圍規范表述改革的號召,遵照相關程序修訂了經營范圍的內容。 “水處理設備、大氣處理設備”都歸類為“環境保護專用設備”。其他相關內容都相應修訂。 蘇州湛匯環?萍加邢薰 總辦0512-69582812 2021年02月18日 附件: 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》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編制的《經營范圍登記規范表述目錄(試行)》,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上登記系統 更新了經營范圍軟件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1.新版系統對于經營范圍的選擇取消了經營范圍“手工輸入”功能,不提供經營范圍的“自行錄入”功能,采用勾選的方式供申請人選擇; 2.對于存量市場主體,不強制要求規范經營范圍,企業可以在原有經營范圍保留的情況下直接增加新條目,并且增加后的新條目按照許可和一般經營項目在營業執照上展示;企業也可以將經營范圍統一展示為新版模式,則需要刪除原有經營范圍,再重新選擇新版經營范圍條目; 3.申請人可以通過該查詢系統自主查詢并規范經營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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